績效變差
基金的績效可能每年都有大幅的淨成長,而所謂績效的好壞是要和同性質的基金做比較,以一年期以上的績效較具參考價值,不要因基金一時的績效差就將其賣出,如此考量所做出的判斷才會客觀。
目標達成
每個投資的目的都不同,如果已達到了開始投資時所設立的目標時即可部分賣出。
空頭市場
市場不會永遠停留在多頭的行情中,故行情出現在空頭行情時,此時應賣出基金以求確保損益。
停損點
以投資初期設定一停損點以減少損失。
資金需求
當急需現金時可將基金變現以救急。
基金規模
當一個發行已有相當時間的基金其規模突然大幅增加或大幅減少時,都應注意其造成的原因,如發現基金的表現有太大的差異就應該當機立斷賣出基金。
定時定額
定時定額的投資方式又稱為單位平均成本法,指投資者每隔一固定時間(通常是每一個月),投資固定金額於固定的基金上,不必在乎進場時點,也不必在意市場價格的起伏,當基金淨值隨市場行情揚升時,此固定金額購得的基金單位數會減少,反之,同一金額購入的單位數則較多,藉此分散購入基金時點,攤平市場高低起伏,當投資者需要資金時,則可解約且贖回整筆資金。
定期定額投資可迎合投資者未來財務的需要,如籌措子女教育基金,退休金準備,購置房地產等目的,它具下列優點:
每月投資金額低,經濟負擔小
每月投資金額依各銀行或基金公司規定再依本身的負擔能力而異,一般而言,每月僅需新台幣3,000元或5,000元即可開始此一長期投資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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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迫儲蓄又可合法節稅
在不造成經濟負擔的前提下,藉著每月固定金額投資於共同基金的方式達到儲蓄計劃,且資本利得又可享有完全免稅的優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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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投資績效佳
依過去股市投資的經驗,股價處於上升格局的持續時間遠較下跌時長,且累積的揚升幅度也較下跌的幅度大,故長期投資績效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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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時省事,無須選擇進場時機
投資者無須費神維持足夠的存款,大多數銀行會定期自動扣款進行投資,定期定額的解約條件,依各銀行規定而異,若在投資寬限期內無法定期將錢存入銀行,則視同自動解約,該帳戶以前所累積的定期定額投資款會全數贖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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