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單的解釋共同基金就是:大眾集資交給基金公司,由專家投資管理此筆金錢,其賺賠風險歸投資大眾 。也就是說由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以發行受益憑證的方式,召募社會大眾的資金,累積成為一筆大錢後,委由專業的基金經理人管理並運用其資金於適當之管道,如:股票,債券等,當其投資獲利時則由投資大眾分享,賠錢時由投資大眾分攤,證券信託投資公司則賺取基金的手續費與管理費。

共同基金依基金公司之組織型態,可分為以下二種:
契約制
由基金公司,保管銀行,投資人三方共同訂立信託契約,並受其契約規範,由基金公司發行受益憑證給予投資人,並善加管理基金;保管銀行則負責保管基金的資產;投資所產生的利潤則歸於投資人,目前國內基金均屬於此一型態。

公司制
公司發行股份,由投資人購買公司的股票,進而成為股東,股東可以行使公司組織中的各項權利,待基金達成立規模後再和基金公司訂約,委請其管理及運作此基金,美國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屬於此種性質。